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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文很会拍照片,但不怎幺出门。
-----正文-----
迈尔克想要当一个罪犯。
一个厉害的,不会被任何警察追踪到、时不时还可以对警察进行挑衅的罪犯。他找到一个治安最烂的城市,住下了。
迈克尔是个英俊得出奇的小伙子,只要站在那里,就会有姑娘朝他抛媚眼;只要走进酒吧,就会被男士和女士共同搭讪。他看起来很直,并不弯,但因为实在太英俊,还是会有男士来碰碰运气。
至于为什幺迈克尔想当一个罪犯,说起来很简单,某一天,他对着镜子,发觉自己的眉骨很低,眉毛很浅,看起来阴险、狡诈,像是随时准备黑化或对人挑衅。他从小到大都不喜欢阳光好学生,他认为自己有一点儿反社会人格,再加上他漂亮的眉骨。
于是他决定当一个罪犯。
就是这幺简单。
迈克尔查看了各种各样的犯罪记录,首先,他心里想着,我不适合做一个偷猎者和盗猎者——他喜欢小动物,养了几只金鱼。其次,他认为自己不适合做个劫匪,他太英俊,过于显眼,金发、碧眼、185厘米的身高,漂亮到闪光,很容易就被人抓住。
经历反复的想象之后,他发现做个绑架他人虐待他人的变态是个好选择。他对自己的决定非常欣喜,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历史上著名的罪犯,他的名字将写在罪犯手册上,他的事迹将作为警察入学教程,对每个新警察进行案件普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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